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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2—2013学年共青团评奖评优的通知

更新日期:2013-10-11

关于做好2012—2013学年共青团评奖评优的通知

各团总支:

评选和表彰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支部是我校共青团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,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一代青年的重要措施。为更好地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展现我校团员青年先进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崭新的精神风貌,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成长,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稳步发展,经研究,现开展2012—2013学年共青团评奖评优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、比例及评选要求

1、评选范围: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本、专科生团员和各团支部。

2、评选比例:优秀团员为团员总数的10%,优秀团干部为团员总数的2%,优秀团员标兵为团员总数的1%,优秀团支部的比例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20%。

3、根据社团举办活动的质量与数量、社团团支部建设与运行情况,参照《学生社团团支部考核评优细则》的规定,给予社团团支部一定数量的评奖评优名额,原则上不与学院重复表彰。

4、评选要求详见《永利共青团评优办法及条例》(《学生手册》2013年版)。

二、评选办法及程序

1、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《永利共青团评优办法及条例》规定的评选条件,在考量学习成绩、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名单。各团总支要将初选名单公示三天,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监督。

对于不符合评选程序、弄虚作假者,取消评选名额,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2、社团团支部评选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社团团支部公开评选产生,经团委研究审核后,通知所在学院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。社团团支部的评优材料由所在学院一并报送。

3、各团总支需上交评选情况说明材料(包括评选程序、日程安排、评选结果的总体情况)、初选人员名单(Word文档,按奖项类别分开,每行6人)、评奖评优汇总表和各类奖项登记表各一份(表格见附件,也可在青春曲园网站下载),加盖团总支印章后,于10月25日前报团委411室和日照校区留学生会馆2120室,同时将初选人员名单和评奖评优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tuanweiqufu@163.com。

4、经团委审核批准,将评选结果发文公布,进行表彰。

共青团永利委员会

2013年10月7日

http://tw.qfnu.edu.cn/News/News.aspx?W=1&ID=75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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